計劃通函描述在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下發行的零售綠色債券(綠色零售債券)的特點及在一般情況下適用之條款及條件。香港特區政府可以更新或補充計劃通函。你務必在閱讀計劃通函的同時,將所有香港特區政府就計劃通函刊發的更新及補充通函一併閱讀。香港特區政府將就個別系列的綠色零售債券另行刊發發行通函,以列明只適用於有關個別綠色零售債券系列的條款。就個別綠色零售債券系列而言,其相關的發行通函可能會就有關系列修改及╱或補充在計劃通函中所述的條款。在這些情況下,在相關的發行通函作出的修改及╱或補充將會適用,但只適用於該綠色零售債券系列。
政府只刊發計劃通函及發行通函的電子版,並不會就綠色零售債券的發售提供這兩份通函的印刷本。你可以透過以下連結閱覽電子版計劃通函,和此網站閱覽電子版發行通函。
*政府綠色債券計劃由2024年5月10日起已重新命名為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