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構債券發行計劃下委任的第一市場交易商
下稿由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三)公布,金管局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代表身分,於政府債券計劃的機構債券發行計劃下,已委任10間第一市場交易商。該批第一市場交易商的任期於2019年10月1日起生效,並會於2021年9月30日完結。
機構債券發行計劃下委任的第一市場交易商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1. |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
2.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
BNP Paribas, Hong Kong |
4. |
花旗銀行 |
5. |
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 |
6. |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
7. |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
8. |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
9. |
法國興業銀行 |
10. |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9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