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政府債券須知

分銷

  1. 我在哪裏可以買入政府債券?

    你可透過任何一間配售銀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或獲准參與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證券經紀商,買入新發行屬於零售部分的政府債券。若要買入政府債券,個人投資者必須在上述機構開設證券戶口。請聯絡有關銀行或證券經紀商,以了解購買政府債券的手續。香港政府債券不會售予美國人或加拿大居民。

    你亦可透過政府債券計劃任何一個認可交易商,或透過證券經紀商在場外交易市場或香港交易所購入已在第二市場買賣的政府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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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銷

  1. 我如何得知新發行政府債券的資料?

    投資者可在金管局公布的「暫定發行時間表」查閱擬於未來6個月內發行的政府債券。該時間表通常在每年第1季及第3公布。

    在零售投資者認購期開始前,香港特區政府會以新聞稿形式公布可供認購的新發行零售債券的發行編號、認購期、發行日、到期日、利率、配售銀行名單,以及最低與最高發行額。公布會載於政府債券計劃的網站ww.hkgb.gov.hk及/或以香港特區政府指定的其他方式發出。有意認購政府債券的零售投資者,可向配售銀行指定分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及金管局辦事處索取發售文件。投資者亦可直接聯絡上述機構,或根據零售部分資料備忘所載熱線,向上述機構查詢有關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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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1. 每手政府債券的最低面值是多少?

    每手政府債券的最低面值是5萬港元,高於這個最低面值的買入金額必須為5萬港元的完整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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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1. 政府債券是否須繳交稅款?

    香港並無徵收資本增值稅或利息預扣稅。根據政府債券計劃發行的政府債券,在香港均獲豁免繳交利得稅及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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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1. 政府債券持有人一般會在何時獲派利息?

    利息按票面息率計算,每半年派付一次。第一個計息期由發行日(包括該日在內)至第一個利息支付日(不包括該日在內)止的期間,其後的計息期則由每個利息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至下一個利息支付日(不包括該日在內)止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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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1. 若派息日為周末或銀行假期,會有何安排?

    若派息日為周末或銀行假期,有關利息一般延至下一個營業日派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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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

  1. 投資者如何認購新發行的政府債券?

    新發行零售部分的政府債券,可於香港特區政府所定時間以認購方式購買。零售投資者可於認購期內透過政府債券計劃任何一間配售銀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或證券經紀商申請認購。

    若要指示配售銀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或證券經紀商申請認購發售的政府債券,申請人必須在相關機構內持有或開設證券或投資戶口(或若為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則為投資者戶口)。

    香港特區政府不會印發政府債券申請表。不同配售銀行、證券經紀商或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各自有不同安排,以接受及處理申請指示(包括營業時間、申請渠道及付款與結算方法)、通知申請結果及安排日後還本付息。投資者應熟知特定渠道的申請手續,以及透過其買入政府債券的機構的條款章則。

    港元政府債券不會售予美國人或加拿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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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

  1. 零售投資者認購新發行政府債券要支付甚麼價格?

    投資者認購政府債券時,即須支付「申請價」再加手續費或經紀費。投資者為所獲配發政府債券支付的實際金額,是「認購價」再加手續費或經紀費。若申請價高過認購價,成功申請人將獲退還申請款項的相關部分。不成功的申請人將獲全數退還申請款項及相關手續費或經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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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

  1. 認購政府債券零售部分要支付甚麼交易費用?

    若透過配售銀行提出認購申請,配售銀行會按照資料備忘向零售投資者收取手續費。若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或證券經紀商認購,該公司或證券經紀商亦會按照資料備忘向零售投資者收取經紀費。

    由於政府債券實行無紙化,獲配發的債券會於投資者所選的配售銀行的投資戶口、證券經紀商的證券或託管戶口,或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的投資者戶口內持有。配售銀行、證券經紀商或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會收取開戶及持戶費,部分亦可能收取有關政府債券的託管、轉撥及交收服務費。

    零售投資者應注意,投資政府債券的總回報會受到上述收費及費用影響,為此應諮詢配售銀行或證券經紀商,或參閱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公布的有關規則,以了解收費水平。

    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金融管理局不會就政府債券的認購,向配售銀行、證券經紀商或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收取佣金或其他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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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

  1. 如政府債券零售部分獲超額認購,會有何安排?

    香港特區政府擬向每個申請人配發至少5萬港元面值的政府債券,餘下的政府債券會約按照每個申請人申請數量的比例相應配發。若新發行政府債券的超額認購情況熱烈,以致無法向每個申請人配發至少5萬港元面值的政府債券,便會舉行抽籤。每項政府債券的配發程序均會分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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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撥及持有

  1. 投資者如何持有政府債券?

    政府債券的個別持有人不會獲發有關的正式證書。政府債券將透過認可交易商或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若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或證券經紀商買入政府債券) 開立於金管局的證券戶口()持有。利息及贖回款項將透過認可交易商及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指定結算戶口收取。

    申請認購成功的個人投資者,最初必須透過其在配售銀行的投資戶口、在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的投資者戶口,或證券經紀商在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戶口持有其獲配發的政府債券權益。若投資者其後希望透過另一認可交易商或證券經紀商持有其政府債券,或需指示原來的機構將所持的政府債券轉撥有關機構。

    個人投資者應注意,認可交易商(包括配售銀行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及證券經紀商或會就政府債券的託管服務收取託管費,部分亦會就政府債券轉撥其他託管機構收取轉撥費。投資者應熟知其銀行、證券經紀商或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戶口的劃一條款章則,以及有關通知申請結果與日後還本付息的收費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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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撥及持有

  1. 個人投資者可否將其政府債券由一個認可交易商轉撥另一個認可交易商?

    不同認可交易商(包括配售銀行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是否准許轉撥政府債券,都可能有不同政策。准許轉撥的認可交易商,通常都會收取轉撥費。投資者在使用某認可交易商的服務前,應首先熟知其轉撥政策及收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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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撥及持有

  1. 個人投資者如何在第二市場買賣政府債券?

    個人投資者可透過認可交易商在場外交易市場,或透過證券經紀商、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或設有證券買賣服務的銀行在香港交易所買賣政府債券計劃下的任何債券。

    在場外交易市場買賣政府債券:個人投資者可透過提供有關服務的認可交易商在第二市場買賣政府債券。政府債券計劃零售部分的發售文件所列的配售銀行,已同意盡力提供報價;主要交易商亦已承諾為機構投資者部分的政府債券提供雙向報價,以助增加第二市場的流動性。

    不同認可交易商的報價未必相同,亦可能有別於政府債券在香港交易所對上一次的買賣價。

    在香港交易所買賣政府債券:政府債券在香港交易所掛牌買賣。買賣政府債券的手續與買賣股票的相同。個人投資者可透過一般的股票戶口買賣政府債券。正如所有在交易所買賣的債務證券一樣,政府債券是以每100港元面值報價。政府債券買方須向賣方支付由上一次派息日至交收日止的累計利息。

    個人投資者應注意,政府債券上市並不確保其一定有活躍的第二市場,或市民大眾可以就其有意買入或賣出某特定金額的政府債券得到確實的買賣報價。

    不同的認可交易商、證券經紀商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接受及處理買賣指示(包括營業時間、付款及結算方法)的安排都可能不同。投資者應熟知其有意買賣政府債券的特定渠道的買賣手續,亦應注意任何在香港交易所進行的買賣均須在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進行結算。所有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活動,均須遵守該系統的一般規則及運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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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撥及持有

  1. 投資者的指示會在哪個價格執行?

    有關價格以在執行指示一刻的市價為準。政府債券價格在有關指示傳送期間可能浮動,在銀行或證券經紀商已接到指示,但尚未確實執行時亦可能有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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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撥及持有

  1. 認可交易商提供第二市場買賣服務會收取甚麼費用?

    香港特區政府並無就認可交易商提供第二市場買賣服務制訂劃一費用類別及水平標準。個別認可交易商可自行釐定有關費用。投資者選擇服務供應商時,應比較不同認可交易商的報價及服務質素,如有需要,亦應就認可交易商的服務條款章則尋求獨立的財務及法律意見。投資者在進行政府債券的交易前,應先熟知服務供應商的收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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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撥及持有

  1. 證券經紀商或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提供第二市場買賣服務會收取甚麼費用?

    正如資料備忘所載,買賣雙方均須支付交易徵費及交易費。投資者應注意,在交易所進行的任何買賣,均須在交易日之後的交收日在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進行結算。所有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活動,均須遵守該系統的一般規則及運作程序。投資者應向證券經紀商查詢有關在香港交易所提供第二市場買賣服務的其他費用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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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政府債券

  1. 個人投資者如何在到期前將所持的零售部分政府債券出售?

    個人投資者可於到期前透過認可交易商在場外交易市場,或透過證券經紀商、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或設有證券買賣服務的銀行在香港交易所,將所持的零售部分政府債券出售。

    場外交易市場:個人投資者可於發行日之後任何時間聯絡發售文件所列的任何配售銀行,以獲取可以出售政府債券的價格。有關銀行已承諾盡力提供雙向報價。個人投資者亦可聯絡上述配售銀行以外提供有關服務的認可交易商,以獲取有關價格。

    不同銀行的報價未必相同,亦可能有別於政府債券在香港交易所對上一次的買賣價。若個人投資者擬透過其進行沽售的認可交易商(包括配售銀行)並無持有相關的政府債券,他便須事先將相關的政府債券轉撥至其在該認可交易商所設的戶口。個人投資者應注意,配售銀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或證券經紀商可能就該轉撥服務收取轉撥費。個人投資者應熟悉配售銀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或證券經紀商的轉撥政策及收費計劃。.

    香港交易所:個人投資者可依照出售股票般的程序,透過其在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的一般投資者戶口、在證券經紀商開立的戶口或提供相關服務的銀行投資戶口,在香港交易所出售政府債券。若個人投資者有意出售的政府債券並非透過上述戶口持有,他便須事先將所持政府債券轉撥至其在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的戶口、證券經紀商的戶口或銀行的投資戶口。個人投資者應注意,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或銀行或會就轉撥服務收取轉撥費。個人投資者應熟知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或銀行的轉撥政策及收費計劃。

    個人投資者應注意,政府債券買賣價會視乎市場利率走勢、相近證券的市況、市場對香港特區政府以及政府債券本身的信貸質素的看法而浮動。此外,若市場上只有極少的潛在買方,政府債券的買賣價亦會受到影響。個人投資者若有意於到期前出售政府債券,其收到的賣出價可能少過或多過其已投資的金額,亦可能完全無法出售其政府債券。個人投資者應聯絡其銀行、證券經紀商或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了解有關的結算詳情。特別是,透過香港交易所進行的政府債券交易,須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進行結算。所有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活動,均須遵守該系統的一般規則及運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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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政府債券

  1. 個人投資者對買入政府債券或所持政府債券如有疑問,應與誰聯絡?

    個人投資者如有疑問,應按適當情況聯絡其銀行、證券經紀商或其他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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