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下称“香港特区政府”) 会确保所有透过此网站递交的个人资料,均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 (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486?_lang=sc )的有关条文处理。

香港特区政府会记录使用者浏览此网站的次数,但并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辨识使用者身分的资料。所收集的浏览次数纪录只会用于制作统计报告及调查电脑系统问题,以助香港特区政府改善此网站的服务。

香港特区政府可能会于不同期间及为个别原因,邀请你自愿提供个人资料。此等资料可能包括姓名、电话号码、邮寄地址或电邮地址。香港特区政府邀请你提供资料时,会列明收集资料的目的和用途,并会告知你如何要求查阅或改正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除非法律许可或有所规定,香港特区政府不会在未得到你的同意下透露你的个人资料予第三者。

香港特区政府会将你于此网站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查阅。

此网站的搜寻服务是由雅虎香港有限公司(下称“Yahoo!”)提供。Yahoo!通知我们该公司于此网站提供搜寻结果时,不会收集可识别个人身分的资料。但 Yahoo!会将你一些经由使用搜寻服务所得的匿名资料交予香港特区政府,作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流量分析之用。香港特区政府不会将从任何上述搜寻活动收集到的数据,跟任何可能由香港特区政府持有的个人身分资料配对。

此中文私隐政策为英文版本译本,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