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香港特区政府发售伊斯兰债券

下稿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宣布在政府债券计划下再次成功发售伊斯兰债券(「伊斯兰债券」)。

是次伊斯兰债券的发行金额为10亿美元,年期为5年,是香港特区政府于2014年9月首次发行的伊斯兰债券后,第二批美元伊斯兰债券。这批伊斯兰债券以代理安排(Wakalah)为结构,其资产的三份之一以香港一座写字楼物业内的部分单位作为支持,另外三份之二则以符合伊斯兰律法的商品作为支持。香港是全球首个AAA评级的政府,使用代理安排推出美元伊斯兰债券。

继2015年5月18日展开,于利雅得、吉达、杜拜、阿布扎比、吉隆坡、香港及伦敦举行的全球路演后,这批根据规例S发售的美元伊斯兰债券于2015年5月27日定价,收益率为1.894%(与5年期美国国债差距为35基点)。这批伊斯兰债券受到全球各地的投资者欢迎,认购金额为20亿美元,为发行金额的2倍。近期国际债券市场较为波动,主权债券息率在短时间内大幅上落,但受惠于投资者对香港优良信贷评级的信心,以及对高评级伊斯兰债券的需求,这批伊斯兰债券以初步价格指引的下限收益率为最终定价。这批伊斯兰债券的借贷成本为1.894%,属极低水平,亦较2014年发行的首批伊斯兰债券为低。

是次伊斯兰债券的发行吸引了不同类别的投资者,包括传统及伊斯兰投资者。这批伊斯兰债券获49个国际机构投资者认购,最终42%分配予中东地区的投资者、43%予亚洲的投资者,以及15%予欧洲的投资者。按投资者类别计,77%分配予银行、私人银行及基金经理,23%分配予主权基金、中央银行及国际组织。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先生表示:「承接去年成功发行首批伊斯兰债券的动力,新一批债券发行加强了我们与国际投资者的关系,并展示香港的伊斯兰金融平台的灵活性。首批债券采用了租赁安排(Ijarah)结构,发行金额全数以实体资产作为支持,这次采用的结构所需要的实体资产部分大幅减少至三份之一。运用较少实体资产的结构发行这批债券,较符合私营机构情况,为有意发行伊斯兰债券的私营机构树立示范作用。」

曾俊华先生又说:「两批伊斯兰债券的发行成功,一方面显示透过香港的平台发行伊斯兰债券集资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亦反映国际投资者对香港经济状况及财政结构的认可。我希望伊斯兰债券的发行能进一步促进香港的伊斯兰债券市场的发展,并吸引更多的发债机构及投资者参与香港的伊斯兰金融平台。」

这批伊斯兰债券是透过香港特区政府成立及全资拥有的特殊目的公司─Hong Kong Sukuk 2015 Limited─发行。这批伊斯兰债券预期将于2015年6月3日交收,并会于香港交易所、马来西亚的Bursa Malaysia (Exempt Regime)及杜拜的NASDAQ Dubai上市。这批伊斯兰债券获标准普尔给予AAA评级,以及获穆迪给予Aa1评级。

香港金融管理局为是次在政府债券计划下发售伊斯兰债券的香港特区政府代表。政府债券计划的主要目的是推动本地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及持续发展。

在是次发售伊斯兰债券中,汇丰及渣打银行为联席全球协调行、联席牵头行及联席簿记行,联昌银行及阿布扎比银行为联席牵头行及联席簿记行。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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