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债券发行计划

发售及买卖

根据机构债券发行计划发行的政府债券以竞争性投标方式发售,有关投标只供第一市场交易商参与。于每个投标日前至少四个营业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会公布机构债券的发行量。所有投标申请都必须在投标日于投标时间内送达金管局。第一市场交易商必须标明所申请的机构债券数量及投标价。获接纳的投标会由最高至最低的投标价顺序获分配机构债券。中标者会按其出价获分配政府债券。投标结果,包括获分配的机构债券数量及获接纳的平均价格,会于投标日在路透社专页(HKGBINDEX)、彭博的即时资讯荧幕(GBHK<GO>)、政府债券计划网站(www.hkgb.gov.hk),以及金管局所宣布的任何其他方式公布。

交收将于有关投标日的下一个营业日进行。金管局在收到款项后,会把获分配机构债券的面值记入有关第一市场交易商在金管局开立的证券帐户。认可交易商可在同日起在第二市场买卖该等政府债券。

此外,电子交易平台可让认可交易商提供参考报价及执行交易。

机构债券亦会在香港交易所买卖。

有关机构债券发行计划发售及买卖机制详情,见机构债券发行计划资料备忘录。请按此查阅机构债券发行计划的暂定发行时间表。